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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工作签证
介绍
- 本指南为有意进入/逗留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事专业工作的人士列明入境安排。
- 在香港就读全日制及本地认可课程取得学位或更高学历的申请人(下称“非本地毕业生”),可根据《非本地人员入境安排》申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逗留/回港工作毕业生”(以下简称“IANG”)。
- 非非本地毕业生但具备特殊技能、知识或经验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而言并不容易获得的特殊技能、知识或经验,可根据一般就业政策(下称“GEP”)申请工作。 GEP不适用于内地的中国居民。
- 非非本地毕业生但具备特殊技能、知识或经验的内地居民,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而言并非现成,可申请内地人才及专业人士入境计划(以下简称“ASMTP”)工作。 )。
- IANG、GEP 和 ASMTP 都是无配额且非特定行业的。除了商业和金融领域的专业人士外,它们也适用于艺术、文化和体育界的人才和专业人士,以及烹饪界的人才,以提升香港作为亚洲国际城市的地位。
- 上述入境安排不适用于阿富汗、阿尔巴尼亚、柬埔寨、古巴、老挝、韩国(民主人民共和国)、尼泊尔和越南的国民。
非本地毕业生的移民安排(IANG)
资格标准
- 这里的非本地毕业生是指来自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的人士,他们在香港获得a300全日制和本地认可课程的学位或更高学历。
- 非本地毕业生在毕业日期后六个月内(即毕业证书上显示的日期)向入境事务处递交申请,被列为非本地应届毕业生。
- 非本地毕业生在毕业日期后超过六个月提交申请,被归类为返乡非本地毕业生。
- 非本地应届毕业生如欲申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逗留及工作,在申请时毋须取得录用。只要满足正常的移民要求,他们可以在没有其他停留条件的情况下获得 12 个月的停留时间限制。拟申请留港工作但尚未取得毕业成绩的,可申请延期逗留,等待成绩公布。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外地应届毕业生,可凭院校出具的已毕业证明申请留校工作。
- 回港非本地毕业生如欲返回香港特别行政区工作,须在申请时获得聘书。只要工作处于学位持有者通常从事的水平并且薪酬待遇设定在市场水平,申请将被有利地考虑。只要满足正常的移民要求,他们可以在没有其他停留条件的情况下获得 12 个月的停留时间限制。
服务详情
我们的服务费:
- 免费咨询相关移民方案
- 免费初步评估案件成功率
- 准备所需文件
- 代表客户填写指定的申请表
- 向入境事务处递交申请
- 与移民官联络并跟进案件直至取得结果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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