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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原始文件和公司印章将由客户自己保存。如果这些公司的秘书原始文件和绿箱保存在我们的办公室,则每年需向这些公司收取 1,000 港元的附加费。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 474 条,每间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名公司秘书。该职位可以由自然人或其他公司担任。如果公司只有一名董事,则该董事不能被任命为公司的公司秘书。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
服务费:
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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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全款
包含的服务:
所有原始文件和公司印章将由客户自己保存。如果这些公司的秘书原始文件和绿箱保存在我们的办公室,则每年需向这些公司收取 1,000 港元的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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