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環境、社會和治理報告:

    發行人必須按年度並就其年度報告所涵蓋的同一時期發布其 ESG 報告。 ESG 報告可在發行人的年報或單獨的報告中作為信息呈現。無論採用何種格式,ESG 報告都必須在聯交所網站和發行人網站上發布。
  2. 編制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的報告原則:

    實質性:ESG 報告應披露: (i) 識別重要 ESG 因素的過程和選擇標準; (ii) 如進行持份者參與,說明已識別的重要持份者,以及發行人參與持份者的過程和結果。
  3. 定量的

    應披露用於報告排放/能源消耗(如適用)的標準、方法、假設和/或計算工具以及所用轉換因子來源的信息。
  4. 一致性

    發行人應在 ESG 報告中披露所用方法或 KPI 的任何變化,或影響有意義比較的任何其他相關因素。